6月29日,中遠海控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018年6月29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作出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予禁止決定書》(反壟斷審查函[2018]第12 號),決定對中遠海控收購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股權案不予禁止。
這也意味著中遠海控收購東方海外已經通過中國政府部門反壟斷審查。
而根據之前所宣布的完成收購案所需的五大先決條件(通過中國反壟斷審查、獲得發改委等國家部委批準、通過歐盟發壟斷審查、通過美國反壟斷審查、獲得股東大會通過),中遠海控宣布本次要約收購中的先決條件已達成。
2017年7月7日,中遠海控聯合上港集團,以每股港幣78.67元向東方海外全體股東發出附先決條件的自愿性全面現金收購要約,收購總價約63億美元。
(來源:航運交易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