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交通運輸部在青島召開2019智能航運發展工作推進會,日前交通運輸部聯合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七部門,發布《智能航運發展指導意見》(簡稱《意見》),為智能航運未來三十年發展指明方向。交通運輸部副部長何建中、山東省政府黨組成員淩文、青島市副市長薛慶國以及相關政府部門、企業、研究機構代表參加會議。
智能航運是傳統航運要素與現代資訊、通信、傳感和人工智慧等高新技術深度融合形成的現代航運新業態,主要包括智能船舶、智能港口、智能航保、智能航運服務和智能航運監管等5個方面的基本要素。
目前,智能船舶已被列為《中國制造2025》等多項國家戰略的重點發展對象。在各界的積極推動下,我國智能航運的相關研究和試點示範工作加速推進,形成了《智能船舶規範》《無人貨物運輸船技術要求》《智能集成平臺檢驗指南》等系列技術檔,自主研發了全球首艘智能船舶“大智號”。
《意見》的發布,明確了未來三十年我國智能航運發展遠景、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有利於進一步加快高新技術與航運要素的深度融合,培育和發展智能航運新業態。
《意見》規劃,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我國智能航運發展頂層設計,理清發展思路與模式,組織開展基礎共性技術攻關和公益性保障工程建設,建立智能船舶、智能航保、智能監管等智能航運試驗、試點和示範環境條件。到2025年,突破一批制約智能航運發展的關鍵技術,成為全球智能航運發展創新中心,具備國際領先的成套技術集成能力,智能航運法規框架與技術標準體系初步構建,智能航運發展的基礎環境基本形成,構建以高度自動化和部分智能化為特徵的航運新業態,航運服務、安全、環保水準與經濟性明顯改善。到2035年,較為全面地掌握智能航運核心技術,智能航運技術標準體系比較完善,形成以充分智能化為特徵的航運新業態,航運服務、安全、環保水準與經濟性進一步提升。到2050年,形成高質量智能航運體系,為建設交通強國發揮關鍵作用。
《意見》提出,加強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提升港口碼頭和航運基礎設施的資訊化智能化水準,推進智能船舶技術應用,加強智能航運技術創新,加快船舶智能航行保障體系建設,提升港口及其重大裝備和智能航運儀器、設備、系統的設計與建(制)造能力,培育智能航運服務新業務新模式,防範智能航運安全風險,加強智能航運法規標準與監管機制建設,加強智能航運人才培養十個方面的任務。
何建中指出,在全球智能航運發展尚處於初期階段的今天,我國搶抓機遇,推進智能航運發展是切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行動,也是以技術創新為引領,實現航運業由大到強的結構性調整和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
何建中強調,要從五個方面扎實推進智能航運健康有序發展。一是準確把握《意見》的總體要求,按照近期、中期、遠期目標,分階段落實十項重點任務;二是開展智能航運發展三年行動,明確路線圖,抓好試點示範,突破關鍵技術;三是以法規、標準、規範制定為重點,加快構建智能航運治理體系;四是全方位推進交流與合作;五是不斷完善推進機制和激勵政策,發揮部門協同推進和政策引導作用,加快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
期間,與會代表還參觀了青島智能航運技術創新與綜合實驗基地,觀看了自主航行試驗船“智騰”號遠程操控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