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海關連續發布公告,所有來自來自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亞兩個國家的貨物:包括『交通工具、集裝箱、貨物、行李物品、郵件、快件』,負責人、承運人、代理人、貨主必須接受并配合海關實施的衛生檢疫。
公告要求具體如下
海關總署10月22日連發布公告稱,為防範黃熱病、中東呼綜合綜合癥疫情傳入我國,近期往返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亞兩國的集裝箱、貨物、船舶、郵件、快遞等,在入關之前必須接受相應的檢疫查驗。
公告稱,根據世界衛生組織通報,2019年9月,沙特阿拉伯新增4例中東呼吸綜合征病例,其中1例死亡。自2012年9月以來,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在沙特阿拉伯持續流行,共報告2077例中東呼吸綜合征病例,其中773例死亡。
中東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是一種新型冠狀病毒,由該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稱為“中東呼吸綜合征”。目前對該病尚無有效治療藥物和預防疫苗。
為防止該疫情傳入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海關規定:
來自沙特阿拉伯的交通工具、集裝箱、貨物、行李物品、郵件、快件,必須接受衛生檢疫,其負責人、承運人、代理人或者貨主,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并接受檢疫查驗,對有證據表明可能被中東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污染的,應當按規定接受衛生處理。該規定自2019年10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12個月。
另據世界衛生組織及尼日利亞疾控中心通報,截至10月22日,尼日利亞共報告2853例黃熱病疑似病例,其中確診66例,死亡78例。為此,海關總署也發布了相關公告。
來自尼日利亞的交通工具、集裝箱、貨物、行李物品、郵件、快件必須接受衛生檢疫,航空器和船舶應當經過有效的滅蚊處理,其負責人、承運人、代理人或貨主應主動配合衛生檢疫工作;對來自尼日利亞無有效滅蚊證明的航空器、船舶和發現有蚊蟲的集裝箱、貨物,應實施滅蚊處理。對染有黃熱病的船舶,在沒有完成滅蚊處理之前,船舶與陸地和其他船舶的距離不能少於400米。本公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個月。
(來源:海關公告)